关于缴纳收养服务费有关问题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8-04-29 来源:中国收养中心

关于缴纳收养服务费有关问题的说明

为了给外国收养组织和收养人在交付收养服务费方面提供良好服务,保证在华收养的正常进行,现就外国人在华收养缴纳收养服务费用应注意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交纳收养服务费的最佳方式:
  为使收养服务费交付方式更安全、更便捷,我们建议交纳收养服务费时最好采用电汇或托收支票这两种付费方式:
  (一)电汇。采用电汇方式交费的收养组织在当地银行办理了电汇手续后,须将电汇单传真至中国收养中心,或将复印件随收养文件寄至中国收养中心。
  (二)托收支票。采用托收支票方式交费的收养组织可以将托收支票和收养文件一起寄至中国收养中心。
中国收养中心在收到电汇单(传真件或复印件)或托收支票后,按程序受理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并对收养材料进行登记建档。

二、交纳服务费应注意的问题:
  (一)、采用电汇方式交费时,电汇单上务必写明汇款日期、汇款组织名称或汇款人姓名。并注明所有汇款的手续费由交费人承担。如交费人选择的汇款途径经常发生银行扣费,建议选择支票交费方式。
  (二)、采用支票方式交费时,填写的支票大小写金额要一致,并须确保支票在6个月的有效期内。支票不能有涂改,票面完整无损,并有有权签票人的签字。支票的受益人名称应准确无误,收养服务费的受益人名称为中国收养中心,英文为CHINA CENTER OF ADOPTION AFFAIRS,也可缩写为CCAA,英文字母大小写均可,但顺序不能颠倒。
  (三)、同批次文件一并交费。收养服务费一般应由外国政府或外国收养组织在转交收养材料时一并交纳。对一次递交多份文件的,如采用托收支票的,建议使用一张支票,如采用电汇交费的,同批文件的费用也应合并一起电汇。对不同批次的文件,应分别交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混乱。
  (四)、不能用中国收养中心退回的收养申请人退出收养的服务费,做为抵交其他收养人的服务费。
  (五)、采用托收支票方式交费,费用到账需2个月时间,因此对有时限要求的个案收养申请,建议采用电汇方式进行交费。
  (六)、对于交纳费用后发生的退票、欠费、少交费用、银行扣费等情况,中国收养中心会尽快通知有关政府部门或收养组织,要求相关部门或组织在接到中国收养中心通知后,应及时补交费用,保证收养文件的正常运转。
  (七)、中国收养中心不直接收取现金。

中国收养中心外币帐户基本情况:
  户  名:中国收养中心(CCAA)
  账  号:110060194145300010181
  电汇代码:COMMCNSHBJG
  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东单支行
  银行地址:中国 北京金宝街 8号
  银行邮政编码:100005

  对上述问题有不清楚的或收养服务费交付中遇有问题的可咨询中国收养中心财务部。
  中国收养中心财务部电话:65548869    65548866
  传真:6554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