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民政部关于加强对赈灾捐赠款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赈灾捐赠款物由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统一接收。中国收养中心从即日起停止接受地震捐款。捐款地址请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希望资助福利机构儿童抚育工作(包括希望重点支持有急需特殊困难的福利机构抚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的捐款,可继续捐到中国收养中心儿童抚育捐赠账户。
中国收养中心在公告停止接收地震灾害捐款后,儿童抚育项目账户收到的所有捐款,凡意向明确为“地震捐款”的,中心将转交至民政部,由民政部统一使用并向捐赠人反馈;凡没有明确意向的,中心将作为儿童抚育项目专项基金,结合儿童抚育工作项目需要进行安排,并在使用后向捐赠人反馈或上网公布。 |